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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感动的季节(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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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公是学理科的。当初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稳重,依靠在他的肩上有暖暖的塌实。三年的恋爱,两年的婚姻,我已厌倦了。当初的喜欢,是现在倦他的根源。我是个感性的小女人,敏感细腻,渴望浪漫,如孩提时代渴望美丽的糖果。而他,却天生不善于制造浪漫,木讷到让我感受不到爱的气息。
某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我们分开吧。”

他问我:“为什么?”  

我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怎么做你才可以改变?” 人说本性难移,我想我已经不对他抱什么希望了。望着他的眼睛,我慢慢地说:“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可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说:“明天早晨我告诉你答案好吗?”我的心灰下来了。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子下。

第一行,就让我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诉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  你出门时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  

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 ‘老朋友’ 光临你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留着嘴巴驱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着电脑,眼睛给糟蹋得不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烦恼的白发;所以,在我不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之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我的泪滴在纸上,开成晶莹的花朵,抹净泪,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你还不满意,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是的,是的,我确定,没有人比他更爱我,所以我想要那朵花。 

这就是爱情或生活,被幸福平静包围时,一些平凡的爱意,总被渴望激情浪漫的心灵忽略,在他因你而起的许多个不足道的动作里,爱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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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爱情长出来
       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没有太多的花前月下和海誓山盟,感觉还合适,又都是大龄青年,所以不久婚事就提到日程上来了。
      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多少钱,他送给她的定情之物是一块表,很难看的一块男式手表,大大的,很厚很厚,花一百多块钱买来的,杂牌子。他当时是那样想的,她不要了,他还可以戴,反正是糟蹋不了的。没想到她一直戴着,很细的手腕上,总有一块极大的男表,嘀嘀嗒嗒的,就是睡觉也不肯摘下来,他的耳边总会有这种滴答声才睡的着,偶尔她回娘家,他会不习惯,觉得少了什么。
     那块表,很少坏,质量好的很,结婚十年了,一直在她的腕上,后来他有了钱有了车子有了房子,也有了新欢,就不怎么睡在她身边了,也没有了滴答声,开始的时候他不习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是想不起是什么。睡不着的时候,就想自己走过的日子,其实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艰难的,他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口袋里只有一百多块钱,连方便面都吃不起,就是买些面下下,那时侯他总是能吃到一个鸡蛋,他的碗里总有,而她的没有,问她,她总是说,不喜欢那个味道,怪腥的。
       但现在她成了旧人,有那么多钱,还是舍不得,戴着一块旧表,穿着过时的衣服,头发掉了不少,而新欢穿着他买的5000块一条的吊带裙子,在他面前走来走去,挑染过的长发十分妖气,男人无非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再怎么说自己还想与糟糠之妻过下去也是谎言,于是,他们离婚了。
        离了婚那只旧表她还戴着,没有和别的女人一样哭和闹,爱情没了,哭和闹是没有用的,白白的让男人看了笑话而已,男人也没有亏待她,给她几十万的存款又给了房子,只是没有了爱。
       几年之后,她依然是一个人,很多人都来提过亲,让她再找自己的幸福,毕竟才30多岁的女子,她摇头,人们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相信他还能回来。因为别人不懂他,他只是一时糊涂,最困难的时候他曾经说过,你是我永生永世的爱,她一直记着这句话。
       人们说她傻,男人出了轨就再也不会回来的了,但她不信。
       因为她手腕上还是那只又旧又难看的表,街上的表又时髦又前卫不过几十块钱,为什么还要戴着它?总有人问她,但她总是淡淡的笑着,背过脸去就是泪,因为那旧表,曾滴答过他们分分秒秒的爱情和幸福时光。
       几年之后男人破产了,新欢离开了他,他变的和十几年前一样,一无所有,穷困潦倒,她回来了,默默的给他还了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两个人又开始白手起家,一切象十几年前一样,但一切早已不同。
       男人说,你为什么不放弃我?是我负了你啊。
       女人说,不是我不想放弃,但是过去的日子让我难以放弃,说到底,女人和男人最大的不同是,女人是念旧的,男人是易忘的,女人一生的事业是爱情,没了爱情,她们没法经营自己的生活,而男人的爱情只是一生中最美丽的点缀,所以,很多男人为了事业放弃了爱情,有时候,他们会糊涂到放弃一颗美丽的心。
       那只旧表女人还戴着,很老的表盘,睡觉时依然戴着,男人依旧枕着那滴答声入睡,好象一切未曾改变。
       一切未曾改变,表还是旧表,爱情却早就是新爱情了,因为旧爱情死去,新爱情才会长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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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
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
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
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
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
后来,我们才知道
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二)

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
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
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
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
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
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
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三)

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
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
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
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
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四)

因为爱情的缘故,
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床上。
然而,相同的两个人,在分手时却说,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
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
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五)

相信爱情可以令一个人改变,
是年轻的好处,也是年轻的悲哀。
浪子永远是浪子。令男人改变的,
也许是上帝的爱或者佛祖的慈悲,但绝对不会是女人。
最不宜结婚的是浪子,最适宜结婚的也是浪子。
往往不是女人改变一个浪子,而是女人在浪子想改变的时候刚好出现。
(六)

想男人的一生,不过对女人做两件事:
超乎她想象的好和超乎她想象的坏。
女人用他的好来原谅他的坏。
如果有一天他们不能在一起,不是他太坏,而是她太好。
我们一生之中,要牢记和要忘记的东西一样多。
记忆存在细胞里,在身体里面,与肉体永不分离,要摧毁它,等于玉石俱焚。
然而,有些事情必须忘记,忘记痛苦,忘记最爱的人对你的伤害,只好如此。
(七)

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
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
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八)

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
这是一个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暗恋是一种自毁,是一种伟大的牺牲。
暗恋,甚至不需要对象,我们不过站在河边,
看着自己的倒影自怜,却以为自己正爱着别人。
(九)

爱情和情歌一样,最高境界是余音袅袅。
最凄美的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遗憾。
最好的爱情,必然有遗憾。那遗憾化作余音袅袅,长留心上。
最凄美的爱,不必呼天抢地,只是相顾无言。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
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十)

最浪漫的爱是得不到的。
最浪漫的情话,是当哪个已经跟你分了手的人打电话来问:"你好吗?"
你稀松平常地回答:"我很好。"
而其实你还爱着他,你一点也不好。
男人伪装坚强,只是害怕被女人发现他软弱。
女人伪装幸福,只是害怕被男人发现她伤心。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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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世界上最疼你的女人?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 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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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 Love
(王力宏)

爱你,
不是因为你的美和影
我越来越爱你,
每个眼神触动我的心
因为你让我看见forever
才了解自己,
未来这些日子
要好好珍惜

爱我
有些痛苦有些不公平
如果真的爱我
不是理所当然的决定
感到你的呼吸在我耳边
像微风深情
温柔的安抚,
我的不安定
所以我要
每年研究你的笑容
wo~~
多么自然

forever love forever love
我只想用我这一辈子去爱你
从今以后,
你会是所有
幸福的理由

爱情,
是场最美最远的旅行
沿途遇经泥泞
偶尔阻碍我们的前进
感到你的体温在我怀里
像阳光和煦
巧妙的熔化
我的不安定
不可思议
证明我爱你的理由
wo
多么自然
你感动的眼睛,
我沉默的声音,
仿佛就是最好的证明
就让我再说一次
ilove you ~~
直到永远
oh
forever love
forever love
forever love

http://61.145.124.118/Music3/mp3/11138226c.mp3 (提供下载)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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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常在你们身边围绕
有亲人无止的问候
有朋友时刻的关怀
有恋人不变的爱意
细细地去品味
用心地去留意
默默的做一些
感动无处不在
今天,你感动谁了么?;)
发表于 2007-4-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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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斷下行不?做啥呢這是?B)
发表于 2007-4-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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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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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 名: 冰糖炖雪梨

主 料: 雪梨1个

做 法: 去皮,加冰糖(或蜜糖)适量,炖服。

药用价值: 主要治疗急性支气管炎燥热伤肺型:干咳无痰或咳嗽痰少鸡咯,鼻咽干燥,咳甚则胸痛,或见恶寒、身热,舌尖红,苔薄干或黄或白,脉浮数。

或许
你不知道这一碗淡黄色的是什么液体
或许
你也并不想知道它的作用
它在你的口中只有淡淡的甜味

其实
它是一碗用心去炖的液体
因为我用了心,所以它是甜的

今天,我没听到你咳
是因为它发挥了作用

一碗淡黄色的液体
一份默默的心意
一次冲动的表白
愚人节的拒绝
我不再期待
就这样暧昧下去吧
不需要一次一次地提醒我
就这样暧昧下去吧
发表于 2007-4-13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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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楼上的春暖花开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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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汤
有一对夫妻,曾经也是郎才女貌情投意合,赢尽众人的目光。妻子
为了支持男人的事业,做了全职主妇,两人都恩爱非常,男人每天
都回家吃饭,尤其爱喝妻子煲的汤。
记得书中是这样描述这男人每天所喝的汤:乳白色的汤汁,没有一
点油腥,颜色非常夺目,红的是枸杞,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
再没任何东西了,喝一大口,鲜甜而又醇厚,整个胃随即张开了...
而妻子每天都有这样的一煲汤守候着这个男人。
直到有一天,这男人有了第三者,慢慢的不再回家吃饭了,她还一
如既往的每天煲汤。第三者也很爱这个男人,在男人偶然说起他妻
子连白水青菜汤都能做得很好后,居然上门请教。妻子倒也大度,
告诉了她煲汤的秘方。
每天必须一早去菜场,什么新鲜买什么,材料包括:太湖的鱼、阳
澄湖的蟹、长江的对虾、金华火腿、鲍鱼、老母鸡、草鸭...一起放
进锅里,不用放盐,慢火煲6-7个小时,将全部材料捞起倒掉,等
听到男人汽车进门的声音再将汤煮开,然后放进枸杞、青菜、豆腐
刚好把油份吸收...
第三者傻眼了,这就是男人轻描淡写的白水青菜汤?!
她体会到了他妻子的用情至深!她告诉他妻子,她也能做这个汤,
但她不愿意做。后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后来这个男人回到了妻子
的身边...
其实每个女人都曾为自己的所爱付出不少:几夜不睡只为赶在情人
节前为他打一条围巾;驱车数百里只为见他一面;因为他的一句无
心戏言而独自在雨中哭泣;改变自己的一切只为迎合他的喜好...
可是大多男人并不知道也不会在乎这许多的,他们大多只追求感官
的欢娱,因为男人大多是用下体来思考的!看来我们没必要做得太
多,反正男人记得的可能只是你们曾经有过的肉体的欢愉罢了。
其实只要在清水里加点鸡精就行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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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汽里。他闻到了饭香。

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就像一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被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只空碗。她端上来两只青花小碟,一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

最后,她端来一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儿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了,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儿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帖到胃里的舒坦。

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下饭的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早早下了海。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

他结婚十七八年了。妻子是他的大学同学,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即使现在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其他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

嘟嘟的出现则是一个意外。这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但是,嘟嘟真是一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只水晶花瓶就站到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大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这是她的性格,不可能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气氛,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带她到外面吃饭,只好叫外卖。

慢慢地,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真潦草啊,有的硬邦邦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兴致大发下厨房做菜、却让他的胃饱受折磨的嘟嘟讲了妻子的那一罐白水青菜汤。他最后说:“真正会做菜的人,即使最简单的菜也能做得非常好吃。”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

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面前,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她请她进来,就像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一样。

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儿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儿便饭好了。”

她喝了一口汤。

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难以置信地看着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要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炖三四个钟头,水一次添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儿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习惯了,也许他今天回来呢?”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1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

门铃响。过去开门,却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像以前一样坐到餐桌边等了。

她端着一只大托盘过来了。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揪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你要它什么味道﹖”

她再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吃完最后一口,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到烹饪学校上课。”

他吃了一惊,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理亏的人是他自己啊!

但是,她没有揪住机会反击,甚至什么也没说。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蹿出来的白汽,让人感到周身发凉。
发表于 2007-4-1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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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内秀了;)
发表于 2007-4-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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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回帖子的时候没有仔细看~~~
刚刚仔细看了一下~~感动ING~~~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感动也是一种幸福吧~~
发表于 2007-4-13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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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恩,感动的感觉真好:I,无论是自己感动自己,还是别人感动了自己: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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